唉,公司開具的機動車發票有誤,怎麽辦?
銷售方銷售機動車開具增值稅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等情形,要如何操作呢? 不用著急,申稅小微來幫你! 申稅小微 機動車增值稅 專用發票紅衝 一、概 述 銷售方銷售機動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等情形,應當憑增值稅發票管理係統校驗通過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 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的,在“規格型號”欄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VIN); • 發生銷售折讓的,“規格型號”欄不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VIN)。 • 對於申請原因為“涉及退貨和開具錯誤等”的,紅字信息表審核通過後,共享辦公工位對應車輛合格證變為“紅衝中”的鎖定狀態,避免下遊企業繼續開票,當紅字發票銷單後,車輛信息退回至上遊企業; • 對於申請原因為“涉及銷售折讓”的,合格證的歸屬及使用狀態不做改變。 二、操作流程 場景一 涉及退貨和開具錯誤等 第一步:確認藍字專票中車輛是否需要部分或全部退回; 第二步:申請紅字信息表。對於需部分退回的,應由受票方認證抵扣後按照已抵扣選擇“涉及退貨和開具錯誤等”原因針對需退回的部分車輛申請紅字信息表或者按照全部退回處理方式處理後重新開具藍字發票;對於需全部退回的,根據藍字發票使用情況確定申請方,按照“涉及退貨和開具錯誤等”原因申請紅字信息表(稅局係統將校驗涉及車輛是否在受票方名下)。 第三步:銷售方導入紅字信息表開具紅字發票(紅字專票中涉及的車輛將依據紅字發票退回至銷售方名下)。 場景二 涉及銷售折讓 第一步:由受票方按照購方已抵扣選擇“涉及銷售折讓”原因申請紅字信息表(不用填寫VIN); 第二步:銷售方導入紅字信息表開具紅字發票(不涉及到車輛流轉)。 三、注意事項 1 對於需全部退回的,應正確選擇申請方↓↓↓ • 電子專票:已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申請,未申報抵扣的由銷售方申請; • 非電子專票: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或者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可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由銷售方申請; •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由購買方選擇未抵扣申請; • 購買方已用於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選擇已抵扣申請,按照“涉及退貨和開具錯誤等”原因申請紅字信息表(稅局係統將校驗涉及車輛是否在受票方名下) 2 切勿由銷售方發起部分紅衝的紅字信息表(受票方尚未認證抵扣),否則將導致受票方無法認證抵扣藍字發票剩餘進銷稅額。 問題 機動車專用發票中的部分車輛退回已銷售方名下,現在受票方無法對該藍字發票下剩餘的車輛進行勾選抵扣。 原因 當需要部分車輛退回至銷售方名下,受票方尚未認證抵扣,銷售方針對藍票部分車輛申請了紅字信息表並開具了紅字專票,受票方無法繼續認證抵扣原藍字專票剩餘進銷增值稅稅額。 解決方法 1. 繼續將原藍字發票全部紅衝,然後重新開具新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紅衝藍字時,選擇紅衝理由為銷售退回的,如果下遊已經將部分車輛對外銷售的,還需逐級紅衝,將車輛信息回退至下遊企業,否則紅衝時,係統將提示車輛不屬於購方,不能紅衝。 2. 當月的可以作廢部分紅衝的紅字發票,撤銷紅字通知單,下遊企業先抵扣,然後再部分紅衝。 機動車銷售 統一發票紅衝 一、概 述 麵向最終消費者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當發生銷貨退回或開票有誤時,可開具對應的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車輛退回至銷售方名下,銷售方可再次針對該車輛重新開具機動車發票。 二、操作流程 第一步:填寫藍字發票代碼、號碼及開票日期; 第二步:如果帶出原票信息,則直接開具即可;如果未帶出原票信息,則聯網校驗比對原藍字發票填寫與藍票一致(僅允許全額紅衝)進行開具。三、注意事項 1 開具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應正確填寫原藍字發票代碼、號碼及開票日期,否則將會因為查找不到對應藍字發票,不允許開具紅字發票。 2 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時,應當收回消費者所持有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全部聯次。如消費者已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的,不需退回報稅聯;如消費者已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不需退回注冊登記聯;如消費者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已抵扣增值稅的,不需退回抵扣聯。 3 消費者已經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銷售方應當留存公安機關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複印件;如消費者無法取得機動車注銷證明,銷售方應留存機動車生產企業或者機動車經銷企業出具的退車證明或者相關情況說明。 -常見 問題- 問題 開具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提示未查詢到對應藍字發票無法開票。 解決方法 開具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提示未查詢到對應藍字發票無法開票,請確認輸入藍字發票代碼、號碼是否正確,如果正確,確認對應的藍字發票開具是否符合規範或者狀態是否正常。 了解更多商務中心品牌關注blissoffice